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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1日10时至2025年7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1600000股聚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聚龙5,证券代码:400146,股票性质:限售股)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次拍卖成交过户后股票的相关限制约束请提前咨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评估价:44.8万元 起拍价:31.36万元,保证金:4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 二、拍卖时间:2025年7月1日10时至2025年7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五、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六、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目前为限售状态,竞买人竞买前请自行咨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过户后的相关限售要求。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向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收购、持有、买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的主体不得参加竞买。 3、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30%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若竞买人不告知或故意隐瞒上述规定仍参加竞买的,造成拍卖无效或引发其他争议的,均由该竞买人承担责任。 4、被执行人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评估报告记载持有聚龙股份有限公司37566002股,持股占比为6.84%,为该上市公司大股东,竞买人需自行了解买受标的股票后关于限售、股东承诺承继、减持、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或监管规则。 5、竞买人竞买成交后,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向主办券商(山西证券)提交申请材料,办理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和周期以主办券商、托管登记机构确定的为准,买受人怠于办理前述手续或因自身原因未办理前述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6月26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物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5年7月18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的法院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将出具成交裁定书,并办理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竞买成交后,需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向主办券商(山西证券)提交申请材料,办理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确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本次交易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拍卖成交后,成交裁定书送达前遇拍卖标的物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拍卖标的物评估方法:市场法,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25年3月4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价值分析基准日以后标的物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信资评司字(2025)第04006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5年6月26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731838 18901707960 蒋女士(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号18楼E座 举报监督电话:021-34168151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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