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5月7日10时至2020年5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编号为沪高法(2020)委拍辅第469号机器设备一批,存放于上海市金山区松金公路3369号仓库内。
评估价:18080元;
起拍价:13000元;
保证金:1000元;
增价幅度: 25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0年5月7日10时至2020年5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松金公路3369号仓库内】。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整体或局部的短少、缺损、缺件、损坏等情况)。拍卖标的无配件及包装、说明书等配套材料,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等其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牌真伪、型号、规格、质量、功能、外观、新旧程度及使用状况等)。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0年5月22日16:00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4月2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快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731838 15900414626薛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号18楼E座
举报监督电话:021-57968274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