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科达制造5000万股股票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91810时至2021年 9月19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10名称均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票(股票名称:科达制造,股票代码:600499,无限售流通股)。

起拍价均为:9450万元;

保证金均为:950万元;

增价幅度均为:10 万元及其倍数。

注意事项:以起拍日2021918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MA20)乘以股票总股数为起拍价。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1810日当天股票的收盘价乘以拍卖股数500万,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起拍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1918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二、拍卖时间:202191810时至2021年 9月19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由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须在202110916时前向拍卖辅助机构按拍卖成交金额的1.5%交纳拍卖辅助费用。【户名: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宁支行, 帐号:98490154740008213】。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股票相关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1109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银湖支行,账号:6228401997031464269】,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拍卖辅助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单独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辅助费用后,须等待法院协助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三、拍卖标的此次以公开市场信息作为参考,得出最终结果。 

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91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1914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731838、13248188186 蒋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18E

举报监督电话:0553-5888021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