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上海北翟路3478号共211套房产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2月28日10时至2017年12月31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3478号501-543、601-643、701-743、801-843、901-939室房产,共计211套(权证号:闵2013040789;合计建筑面积:13940.4平方米;店铺);核准日期:2013年7月19日。土地宗地号:闵行区华漕镇77街坊7/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使用期限:2009-9-15至2049-9-14止。

评估价:197820000元

起拍价: 138474000元

保证金: 13847400元

增价幅度: 600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7年12月28日10时至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8年1月31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主辅助)、上海中南拍卖有限公司、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上海金磐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博华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天豪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731838  15000865462 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号18楼E座

举报监督电话:021-34254567转432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6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2017)沪01执184

拍品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3478501-543601-643701-743801-843901-939室房产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拍品所有人

上海某某国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2015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钥匙

工商登记信息

有工商注册登记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2、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3478501-543601-643701-743801-843901-939(权证号均为2013040789合计建筑面积:13940.4平方米),房屋类型:店铺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12年,房屋用途:店铺,总层数:9层,权证核准日期:2013719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闵行区华漕镇77街坊7/3丘;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宗地(丘)面积35296平方米使用期限:2009年9月15日至2049年9月14日止

3、四至情况:

至恒翟路,南至北翟路,西至申长北路,北至内部道路

4、特殊说明:

1房地产过户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目前有人使用,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普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普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5)拍卖标的内原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均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6)以上拍品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核实拍品信息。

 

标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