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上海永春东路28号内的物品一批拍卖公告

  公 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6月11日10时至2018年6月14日10时在公拍网(网址: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价格: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永春东路28号内的物品一批,存放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永春东路28号租借的房屋内,部分物品堆放在室外露天。

评估价:5350元 

起拍价:3745元     

保证金:380元   

 增价幅度:20 元

   二、拍卖时间:2018年6月11日10时至2018年6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成交余款支付: 2018年6月28日14时 前缴入法院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七、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保证金将不计利息退还。
  八、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的,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号18楼E座

咨询电话:021-63731838  15000865462
联系人:刘先生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02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
2018年 5月8日